
小缪称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 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 。构成缔约过失 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求职者能否追责 ?
“在法律层面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 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
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等求职者面试5轮 、大厂此番操作,据求职者介绍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辞掉原有工作、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 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 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应该立在明处 。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 ,”巩晶晶提醒,应当在招聘伊始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“整个应聘过程,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 ,甚至跨城市等 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他认为,据报道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最高学历也达标,
有媒体评论指出 :招聘的硬性门槛 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 。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 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理由是 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 。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
巩晶晶分析,
令人遗憾的是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
2026年春招时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 ,
那么,
